您的位置: 首页 / 新闻动态 / 集团公告 / 正文

新闻动态

关于花溪校区沿街花燕路南区负一层门面室内物品清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5-05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关于花溪校区沿街花燕路南区负一层门面

室内物品清理的通知


花溪校区沿街花燕路南区负一层门面室内堆放物品的物主在2023515日前搬离完毕,并将门面钥匙归还我公司主管部门,限期内未搬离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品,我公司将作为垃圾进行清理,所有损失概不负责。

特此通知



联系人:张老师

联系电话:18286540246



贵州财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5月5日